服务反应速度承诺:

接到召请后,主要市场(或一线城市)2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承诺2小时到达城市/区域请参照《2小时到达服务承诺城市/区域》)


服务修复速度承诺:

接到召请后,1天内为客户解决一般故障。保修期内桩机设备因质量原因发生导致停机或对装备使用性能产生严重影响的故障时,甲方保证24小时内处理完毕,超时部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1:补偿故障定义:符合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服务协议》中的保修期及保证范围,故障造成机器不能使用或作业效率下降到发生前的65%以下,且经过甲方服务工程师应急处理仍不能恢复的。

2:补偿核算时间:以乙方拨打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呼叫中心时系统记录的时间加24小时为补偿的起始计算时间,以服务工程师处理完毕并向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呼叫中心报完工的系统记录时间为终止计算时间。

3:补偿的费用核算:从补偿的起始计算时间起,以24小时为计算单位,每24小时,向客户无偿提供3000元的等值配件,或客户再购买整机时,主机价格优惠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等值金额的配件(配件价格按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向外公布的配件目录价格计算)或保养费用。注:若补偿时间不是24小时的整数倍,按照每小时125元的等值配件进行补偿。
 

配件供应速度承诺:

1 常用配件1天内准确到货。全国各片区设有配件仓库,通过合理优化库存结构,可满足本地客户绝大多数的常用件需求。对于一些自制件和需要协调供方的配件,片区申请配件后,由北京总部或供方直接发货。(具体常用配件请参照《北京桩机旋挖钻机产品常用配件清单》)


北京三一重机服务补偿标准
对于未能按照服务承诺在一天内完成服务的订单,三一承诺按照一定标准对客户进行补偿。具体条款请参照《北京三一重机产品“二一一服务承诺”赔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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