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因会员个人原因造成账户密码丢失,导致积分被盗用等后果,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VIP俱乐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所获奖励物品如因相关政府法规而应予课税时,税费由会员自行负担。奖励物品不享受正常的质量保证规则,折扣购买的物品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质量保证。
3. 非法取得或违反常规和条件取得的积分或奖励物品将不予兑现。
4. 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主动及时通知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VIP俱乐部更正;如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遗失或延误,本公司恕不负责。
5. 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VIP俱乐部禁止一切积分买卖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6. 账户积分信息的追溯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您对积分账户中的纪录有任何疑问,请在纪录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与我们联系;超过此期限,公司将不予受理。
7. 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VIP俱乐部保留直接修改或终止其积分累积奖励计划的权利,且拥有会员卡的所有权,所有解释权归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8. 本规则与条款与当地政府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9. 本版本的规则与条款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发行,2009年1月的规则与条款将取代以往所发行的所有规则与条款,所有规则以本规则与条款为准。
10. 发生法律纠纷,其仲裁所在地为北京市昌平区。













